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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钻采工程技术与装备pdf

发布时间:2021-08-17 10:21:54

⑴  抓住机遇 海洋石油科技先行

趁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东风,为加快海洋石油勘探步伐,首要的是学习发达国家海洋石油勘探的先进技术、经验和做法。于是,中国海洋石油在经历了漫长的艰苦创业之后,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开始了走出国门、西方取经的通道。

一、走出国门,西方取经

1977年8月,美国能源部长施莱辛格约见中国驻美联络处副主任韩叙,告知美国正式邀请中国石油代表团考察美国的石油工业。考虑到中美关系有着不寻常的历史,我方不宜派官方代表团,拟由石油化工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公司总经理名义,率团赴美考察。主要是对陆上和海上的石油勘探、开发、技术装备、科学研究及今后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考察,吸取对我有益的经验。最后,以石油化学工业部副部长孙敬文为团长,率17人于1978年元月5日到31日访问美国。在美期间考察了9个油气田、4个科研单位、3个炼油厂、2个工程设计承包公司、10家制造厂和4条钻井船。此举在美国石油界引起极大的轰动,很快有6家大公司主动找上门来邀请代表团参观访问。回国途中,顺便对日本造船、施工机械制造和炼油厂考察12天。整个考察活动中,代表团本着“洋为中用”的方针,对美、日两国油气田勘探开发技术进行了比较广泛的了解,着重研究从美国可以借鉴什么,以有利于加快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

1978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领导听取了考察汇报,主要内容是:①美国石油工业历史发展概况和目前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情况,分析了我们的差距;②发展我国石油工业,特别是海洋石油工业,必须利用外国的资金、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初步提出了我与美国石油公司进行合作的构想;③引进美国炼油、化工技术设备,以弥补我方的不足。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的贸易方式,可直接和美国一些石油公司在开展我国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方面建立商务关系。一个重大的决策出台了,它像一声响彻云霄的春雷,掀起了我国蓝色国土对外开放的巨大波涛。

为探索对外开放途径和加快前进步伐,我们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先后派出10个代表团共109人,分赴石油科技比较先进的美国、法国,利用外资开发本国资源经验比较丰富的英国、巴西,盛产石油的科威特、伊朗以及日本等国参观访问;同时,也先后约请美国Pennzoil、Exxon、Unocal、Phillips、ARCO、Mobil、Caltex、CONOCO、Natomas、Allited,法国Total,英国BP、Shell,加拿大Petro-Canada,挪威Statoil,日本石油公团JNOC,以及有关海上石油咨询和承包公司等9个国家23家石油公司或集团来华访问。还专门邀请了一些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外籍专家、学者来华讲学或咨询。这些活动总共收集了125个国家、地区的120多种合同和法律方面的资料。与此同时,在国内我们还多次与有关部门的经济、法律专家进行座谈讨论。对国际上海洋石油对外合作采用的风险合同、工程承包、技术服务、租让制等几种对外合作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

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两种方式,是把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的物探、钻井、开发、建设等各项工程,发包给外国公司,由资源国自己拿钱买设备、买专利和雇专家,并且资源国自己要承担风险。

租让制又称许可证协议或矿区和税收使用费合同,它是把海域对外租出去由外国公司自己去干,主权国无权干预。所生产的石油由外商支配,而资源国仅用税收或买油的办法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早期对待殖民地的不平等的做法。

当前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是风险合同形式,它能体现资源国的主权,又能体现合作双方互利的原则。主要的内容如下。

a.由外商单独投资进行油气勘探,如勘探失败,一切风险由外商承担,资源国无须偿还勘探费用;

b.由于外商的利益是与勘探效果密切相关的,这将促使其尽快在合同区内找到油气田,这种作用对资源国想加快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是极为有利的;

c.找到油气田后,外商为了减少投资并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一般总是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来开发和建设油气田,这有利于资源国吸收这些先进技术;

d.由于外商的利润分成是从总产值中扣除投资和生产作业费的剩余产值中提取的,故将促使外商关心投资效果,从而尽量节约投资。

经过反复讨论和比较,一致认为在我国当前资金十分匮乏、管理经验不足、技术水平低下和不适应的情况下,采用风险合同对我们比较有利,也符合我国国情。最后,1979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石油部《关于赴巴西、英国、美国访问时有关海上石油合作问题谈话口径的请示报告》中提出的“采用带风险性的分阶段的联合经营的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阶段:先在黄海、东海和南海划定的海区内,签订地球物理勘探合同,由外商出资先作地球物理普查,然后作地震详查,同时钻探井,以便及早掌握地质资料,在下一阶段谈判中掌握主动权。

第二阶段: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经综合评价后,合理地划分区块,以便向外国石油公司招标。经过汇报、讨论和评估后,择优签订联合勘探开发合同(此时,承担过地球物理勘探的外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以优先权)。我方的投资百分比,可根据油田储量大小,由0到70%。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对外合作,对中国来说是破天荒的一次,在确定合作方式后,当务之急是要有相关知识、会讲外语、了解国际惯例的各种专业人员。为培训这批人员,石油工业部党组决定,从各陆地油田抽调技术骨干近100名,于1978年11月在河北涿县物探局举办了我国第一个石油部勘探外事集训班。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突击学习有关对外合作的经济、法律、合同和英语,并请发展对外合作有成绩的挪威石油专家,来介绍国际海上油气勘探对外合作情况和经验。这支队伍后来一分为二:近30余人组成油气资源评价委员会,并迅速移师湖北,学习和实践当时先进的地震地层学方法,然后组成4个小组,分别对南黄海、北部湾、莺歌海、珠江口盆地进行早期油气资源评价,划分对外招标的区块,准备对外招标,同时又是开标后的评标队伍;另一批人组成6个混合委员会,成为将来合作海区的中方对等办事机构。这样,采用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方法,在短期之内,形成了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完成预定任务的对外合作基本队伍,保证了我国海上对外合作事业的正常、迅速发展。

二、签订八个物探协议,获取海上基础资料

资源国要对外招标,必须公布招标方案,而此方案的制定,又必须依靠海区的地震和钻井资料来进行编制,否则,将损害资源国的经济利益,产生出不公平的结果。

我国在前阶段虽然在海区作过一些地震和钻井工作,但都十分零星,不成系统,难于对海区的一切做出正确的评价。当务之急是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获得海区的资料。经过认真的考虑和反复比较分析,从1979年至1980年先后与美、英、法、意、日等国的16家石油公司,在我国南海、南黄海、渤海46×104km2的海域,签订了进行地球物理勘探的8个协议。协议规定如下。

a.一切物探费用由外国石油公司承担,我方不支付一分钱;

b.12个月后,外商须将一套包括原始数据、经过处理的资料、解释成果等全部资料,无偿地交付给我们;

c.物探结束后,我方承担进行公开招标的义务,即把物探区划分为若干个区块,拿出一部分(至少三分之二)或全部区块(莺歌海、南黄海)进行招标,外国公司进行竞争性投标;

d.物探费用的预算、决算要报中方,外商出售资料的收入,除回收成本外,全部交与中方,中方已有的物探、钻井资料也可以卖给外商。

总之,地球物理勘探作为一个勘探阶段,其费用由投标公司分担,落标不还,中标也不转入勘探成本,即在经济上与下一阶段油田开发无关。同时,严格规定只有参与第一阶段物探工作的外国公司,才有资格参与第二阶段即勘探开发阶段的投标。

其后,各作业者公司于1979年5月25~11月16日陆续开工,到1980年7月16日,只用了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全部物探资料采集工作。总共普查海域面积达到43× 104km2,完成地震测线11×104km和相应的重力、磁力测量工作。在此期间总共动用物探船15条(其中租用我国4条),这些船采用224、240道地震仪,覆盖次数达到60、67次。为了处理、解释工作,各石油公司全部或部分动用了千万次计算机18台,世界各地的地质、地球物理技术人员700多人参与了采集、处理和解释工作。

到1980年11月全部完成地震资料处理、解释工作。来华汇报中间成果的有6个国家,19个代表团、组,13家公司,总共121人次;汇报最终成果的有11个国家,41个代表团、组,31家公司,总共345人次。例如,仅珠江口和南黄海两个海区,就向我方提交了原始数据磁带14批8464箱80526盘,处理成果86212km,最终地质成果报告和图件123份。另外,英国BP石油公司在南黄海南部其物探区钻地质参数井2口。9个物探区的总费用大约一亿多美元,全部由外商支付。

在此期间,我方根据协议规定还先后派出石油地质、地球物理专业技术人员80多人,到美国、英国、法国等石油公司计算机处理中心参与工作并进行监督。他们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在西方先进的专业公司中,学到了有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下一步公开招标打下了基础。

从外商提交的最终地质成果报告分析,珠江口、莺歌海、南黄海南部的含油气远景比较好,都具有沉积岩厚度大、构造圈闭多、油气形成条件好的优点。根据统计,共发现有利含油气构造290个,其中珠江口盆地有169个、南黄海74个、莺歌海47个;构造面积在100km2以上的大构造13个,50~100km2的37个,最大的一个构造为番禺16-1,面积达到407km2

中方的4个早期资源评价小组,充分利用外国公司提供的先进地球物理资料,紧密地结合我国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地质、地球物理解释和油气资源评价,合理地划分区块。并参考我国公司的成果报告和投标意见,综合出谈判方案和选择初步意见。9个地球物理勘探协议是我们对外公开招标的资料技术基础,使我们掌握了地下最新的、先进的资料,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签订四个已见油海区勘探开发合同,学习勘探开发经验

为使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早日见到效果,也为今后大规模勘探开发对外合作摸索实际经验,在我国海域已见油气的渤海、北部湾部分海区和油田,与日本、法国的石油公司,经过9~12轮双边谈判,终于在1980年5月29日,分别在北京和东京与法国Elf-Aquitaine、Total、日本石油公团JNOC,分别签订了中法渤海中部、中法南海北部湾、中日渤海西南部、中日渤海埕北油田等四个勘探开发合同。这些合同是我国对外合作经双方多次谈判签订的第一批合同,因此,其基本条件都是采取“低风险合作开发、原油补偿、中方固定留成”的模式。具体是:中法渤海中部石囚坨-渤东海区,面积9450km2;中法北部湾东北部海区,面积10000km2;中日渤海南部及西部海区,面积25500km2。这三个合同的勘探操作者为外方公司,勘探合同期4~5年,可延长两年,中方勘探投资51%,用已做工作(合同区内已作地震和钻井)折价,外方勘探投资49%,分年投入。

开发方面,埕北油田是我国海上第一个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的油田。1980年5月29日,中国海洋石油与日本国埕北油田开发侏式会社,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公司海洋分公司与埕北石油开发侏式会社在渤海西部海域埕北油田合作勘探开发石油的合同书》。该合同书规定,在油田商业性生产后的适当时期,中方将接替外方为油田操作者。此前油田仅有1口探井、3口评价井和六号试采平台,由于合作需要,1981年10月结束了试采,累计产油40×104t。尔后,中日双方共同编制了埕北油田总体开发方案,按要求于1985年建成A、B两座生产平台,1987年6月油田全面投产。

经过紧张的学习和实践,于1987年6月底,中国海油接替日本在油田的操作管理权。实践证明,海洋石油人通过紧张的学习,能够管理好现代化的油田,并且管得很好,该油田开发方案与实施效果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埕北油田尽管投资大,但作为我国海上第一个现代化油田,其成功的实践对于全面提升我国海上油田开发技术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上述四个双边合同的执行,中方都组成相应的对等工作机构与外方一起工作。在与国际石油公司共同工作过程中,学习外方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中方的各种技术承包公司,也通过反承包工作来了解、掌握国际标准,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完成承包工作。

实践证明,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采用带风险性的、分阶段的、联合经营方式,是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加速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步伐的有效途径。

⑵ 中国石油大学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的中心简介

中国石油大学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正式称谓)
英文简称:COEST
Center for Offshore Equipment and Safety Technology at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39号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中心于2009年成立,隶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以海洋油气特别是深水石油钻采相关的装备及安全工程领域的关键技术与理论难题为主要研究对象,融合海上油气钻采工艺与装备、安全检测技术、安全评估以及可靠性理论,为海洋油气钻采装备及安全工程领域科研和技术发展服务。该中心的科研团队多年来围绕近海石油钻采装备与安全保障技术主题,已经开展大量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已取得近海石油结构物安全分析与评估理论及工程应用、冰区平台疲劳断裂及可靠性评估理论与应用研究、在役海底管道安全可靠性评估研究、模糊概率断裂力学及其应用研究、海洋结构安全检测新技术应用基础研究、深水钻井隔水管设计及应用技术等多项创新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该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海洋石油钻采设备研究室,长期从事近海石油钻采装备与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已经开展大量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2000年以来共完成16项国家和部级纵向科研课题,在海洋石油钢结构强度及可靠性评估、海洋油气钻采装备技术以及油气安全评价、检测与应急技术等研究方向取得多项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与期刊上共发表200多篇学术论文,其中有60多篇论文被EI收录,出版“冰区海上结构物的可靠性分析”等多部专著教材。
中心于2011年4月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将在承担重大项目、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获取国家级重大奖励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争发展成为省部级以上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中心主任获“科技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

⑶ 中国石油大学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的介绍

中国石油大学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洋油气装备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正式称谓)。中心于2009年成立,隶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以海洋油气特别是深水石油钻采相关的装备及安全工程领域的关键技术与理论难题为主要研究对象,融合海上油气钻采工艺与装备、安全检测技术、安全评估以及可靠性理论,为海洋油气钻采装备及安全工程领域科研和技术发展服务。该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海洋石油钻采设备研究室。2000年以来共完成16项国家和部级纵向科研课题,在海洋石油钢结构强度及可靠性评估、海洋油气钻采装备技术以及油气安全评价、检测与应急技术等研究方向取得多项创新成果。中心于2011年4月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称号。

⑷ 新疆天翔海洋石油钻采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怎么样

新疆天翔海洋石油钻采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是2013-02-06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城辖区迎宾路2号南航华府1栋2层03号。

新疆天翔海洋石油钻采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52801062090072W,企业法人路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新疆天翔海洋石油钻采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石油钻采设备安装维修服务,国内劳务派遣,国内劳务承包,铁道设备维修,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供暖技术服务,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石油钻探技术服务;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加工;房屋租赁。(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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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大连海益海洋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辽宁省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李长库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84号A座1-3011
法定代表人:李长库
成立时间:2008-07-02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2000000853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29号12层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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