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工程技术 > 工程款付款方式国家标准

工程款付款方式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7 09:52:21

1. 建筑法规里面工程预付款怎么规定的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支付规定

发布背景: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4]36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约定调整:

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八条: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九条: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工程款付款方式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财建〔2004〕369号。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全文共六章二十九条。

内容包含价款结算、协商依据、结算规定、支付规定、争议处理、解决办法、价款结算。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0日

条目:6章29条

目的: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3. 建筑法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多少比例人工费应付清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工程预付款。坚持实施预付款制度。甲方应按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扣款法陆续扣回。

甲方如不按协议支付工程预付款,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处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处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款付款方式国家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第十三条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第十四条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

(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三)经批准变更设计的;

(四)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 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阅读数:667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1-03-01 09:34:45
相关标签: FIDIC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新模式 工程款支付制度
对于工程款的支付要寻找正确的方法,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约定好之后,要根据具体的协议来进行工程款的支付,这样才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利益不受到影响。那么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三、如何索要工程款
1、考虑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补充,以确定支付工程款的期限。

在合同对支付工程款期限问题约定不明时,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就该问题达成的补充协议。如果当事人就支付工程款期限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也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可以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主张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结合解释合同其他条款确定支付工程款的期限。

根据其他条款补充支付期限条款的内容,应当从合同的文意出发,尽可能尊重合同的本意,结合相关条款,使得合同内容逐步具体和明确。施工合同中关于施工进度、工期等条款与工程款支付期限联系最为密切,除了结合《专用条款》中关于施工进度、工期等约定内容,还要结合《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

根据《通用条款》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约定,可以顺利确定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一直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应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双方当事人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协议的履行,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工程款的及时支付,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5. 建筑施工付款的比例是怎样的/

一般是按合同约定进行的。以下实际的合同约定,可作楼主为参考: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定后十日人,预付合同总价的7%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第二、三、四次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

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前10天。

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人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包括质量和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按照形象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即按投标报价分:
地下室和裙楼按照每完成一层相应的工作量支付一次,塔楼按每完成三层相应面积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额度为节点完成工程量的75%;
主体封顶后剩余工程量按月进度暂按投标报价折算,按75%支付工程进度款。
各阶段付款时间应在该节点完成后10天内。下次对上次付账按实进行调整付款。
工程完工后,合同范围及完成项目于竣工验收前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交付并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及专业工程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发包人接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自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全套决算资料报送发包方后六个月内完成审计和财务结算工作。有异议部分款项在六个月内未达成一致,该部分款暂不支付,待双方达成一致时付款),除留5%的工程保修金外,余款在28天内付清。各阶段付款基数均不含甲供材料款及专业分包款项。

6. 如何确定工程款结算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1. 合法合同 协议所列

  2. 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与工程款付款方式国家标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苏州假山景观设计工程 浏览:862
哈尔滨工程造价招聘 浏览:937
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浏览:632
道路监理工程师 浏览:4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在本校吗 浏览:370
河北工程大学保研率多少 浏览:287
有学质量工程师的书吗 浏览:479
康乐县建筑工程公司 浏览:569
助理工程师二级 浏览:872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考试时间 浏览:9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题研究 浏览:881
工程造价图纸建模 浏览:888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9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浏览:73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兴趣爱好 浏览:316
密歇根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浏览:388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31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浏览:858
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浏览:270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排名 浏览: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