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贰』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叁』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成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均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肆』 混凝土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看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没有归纳进来,或是没有进行验收。
(3)注意检查分项工程的数据是否完整,每个验收数据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以及分项验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二)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
本项验收内容,就是对验收资料的统计、归纳和核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数据:
(1)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数据,查对其是否完整。
(2)检验批验收时,应具备的数据应准确完整才能验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主要是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查对其是否配套完整,包括有关施工工艺(企业标准)、原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进行的试验数据的完整程度。但在实际工程中,有时数据的类别、数量会有欠缺,不够完整,要靠验收人员来掌握其程度,具体操作可参照单位工程的做法。
(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项验收内容包括安全及功能两个方面的检测数据。检测项目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检查各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验收,不能进行检测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
(2)检查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内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检测项目的内容、所遵循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结果的数据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3)核查数据的检测程序,有关取样人、检测人、审核人、试验负责人,以及公章签字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评价是工程的一项重要评价工作,是全面评价一个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的必要手段与过程,它可以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观感质量评价的结论为“好”、“一般”和“差”三种,评价标准由检查评价人员宏观掌握:如果没有较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就可以评为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就可以评为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则评为差。评为差的项目能进行返修的应进行返修,不能返修的只要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可通过验收。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修理后再评价。
在进行检查时,要注意一定要在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分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不能只看“外观”,应全面了解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物品质。
观感质量验收评价时,首先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来验收,参加评价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三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来检查,在听取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后,共同作出评价,但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为主导意见。在作评价时,可分项目逐点评价,也可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对分部(子分部)工程作出评价验收结论。
『伍』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陆』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主持,验收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见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条。
『柒』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为( )。
B,C,D,E
答案解析:[解析]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的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b、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
c、 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d、 其中有允许偏差的1.5倍。
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
5.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
a、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b、 应具备表13.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c、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